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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穆斯林權益憲章誕生
2006.3.30  2:59:44 PM      閱讀4645次
 
      瑞士蘇黎世3月23日消息﹕歐洲伊斯蘭組織聯合會(The Federation of Islamic Organizationsin Europe﹐簡稱FIOE﹐歐伊聯會)已擬定一份歐洲穆斯林社團與當地社會關係以及穆斯林居民權益憲章﹐將在歐洲各國穆斯林組織共同認可後向歐盟委員會提交﹐請示批准。 歐伊聯會秘書長艾馬德•巴南尼說﹕“這份文件起草的過程花費了四年功夫﹐這是一份內容全面的社會指導精神﹐確定了生活在歐洲各國穆斯林的權利和義務。”


  這份文件的原文是法文﹐起草過程中曾經特聘法學專家、語言學教授、社會學家認真斟酌﹐經過多次修正﹐最後定稿。 巴南尼秘書長說﹕“這份文件等同於一部憲法﹐確定了穆斯林與所在國家社會關係的某些基本原則﹐以及穆斯林社會之間的合作關係準則。 這是根據歐盟對歐洲伊斯蘭組織聯合會要求制定的文件﹐由穆斯林的專家們起草﹐維護穆斯林公民的社會權益。” 他說﹐一旦核准之後﹐這份文件將翻譯成歐洲所有國家的文字和阿拉伯文﹐成為歐洲各國穆斯林社會行動的法律依據。


  他說﹐這份文件規定的精神都是基本原則﹐而不是對某個事件的反應﹐如某地爆炸案件或媒體辱教事件。 巴南尼秘書長說﹕“我們希望這份文件所表達的思想是﹐穆斯林人口在歐洲國家迅速增長﹐形成了穆斯林社會﹐因此需要一份文件確認他們的社會權利和義務﹐以便在所有的歐洲國家獲得平等的待遇﹐也是為了引導穆斯林移民融入所在國家。” 文件中有許多處規定了對穆斯林青年的正確引導和教育問題﹐要求各國政府支持穆斯林社會的青年工作。 新移民來到一個國家﹐面臨許多新挑戰﹐社會組織須幫助他們熟悉這個社會﹐吸引他們參加各項活動﹐當地政府應當支持穆斯林社會的規劃﹐例如財政撥款﹐幫助新移民落葉生根適應新環境。 他說﹕“在歐洲﹐沒有多少地方存在免費勞動﹐辦什麼事業﹐都須經費。 幫助新移民安家落戶﹐是幫助社會和諧的工作﹐是對政府幫忙。”


  根據過去的經驗和歐洲政府的要求﹐全社會都應當關心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後裔﹐他們是本國公民﹐接受了所在國的語言和生活規則﹐但存在家庭傳統和信仰習慣﹐穆斯林的家庭都要求子女們保持伊斯蘭信仰。 巴南尼秘書長說﹕“我們要為穆斯林移民的後代青年建造文化中心﹐組織文體活動﹐學習伊斯蘭知識﹐這些是伊斯蘭組織的責任。”


  歐洲伊斯蘭組織聯合會是一個歐洲非政府性質的民間跨國組織﹐成立於1989年﹐當初由二十六個國家的伊斯蘭組織聯合組建。 這個組織的宗旨有二﹕第一維護各國穆斯林社會的生存權益﹐第二以正面的形像向歐洲社會展現伊斯蘭文明。 這個組織的活動經費全靠穆斯林個人和企業捐款和贊助﹐每年大約有四十萬歐元的微薄收入。因為各國國情不同﹐新移民面臨各種的問題﹐所以這個組織承擔眾多的社會使命﹐內部分為許多職能部門﹐如歐洲穆斯林人權機構、歐洲伊斯蘭法制研究協會、歐洲穆斯林學校委員會、歐洲伊斯蘭宣傳媒體聯合會等。


  (伊光編譯﹐www﹒islamicnews﹒org﹒sa/en/search1 php﹖mis=search&sub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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